广东是岭南文化的中心地、海上丝绸之路的发祥地、民主革命的策源地、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华侨华人的重要祖籍地。2025年5月《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广东建立可操作、可推广的制度机制,推动从申报划定、保护规划编制审批、监督管理到传承利用的历史文化街区全过程保护传承。

街区划定标准与程序法定化

明确街区划定标准。《条例》明确将“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作为街区划定的核心条件,统一各地的划定口径。

统一街区划定程序。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与专家论证,报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形成“地方申报—省级论证—省政府公布”的程序链条。

形成配套支持文件。印发《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标志牌制作要求及挂牌指引(试行)》等,指导各地大力推进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认定、挂牌、保护规划编制等工作。

截至2025年11月,全省已公布五批共113处历史文化街区,“十四五”期间新增48处,街区对象识别与公布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此外,阳江市龙津路,茂名市红旗路,梅州市汤坑古寨,湛江市大通街、三民路,佛山市叠滘,肇庆市封川古城等正在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广东省已组织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摸清资源底数,推动形成一批潜在对象名单和特色保护要素名单。

保护规划编制审批流程优化

明确组织机制。保护规划由所在地市、县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组织编制,责任主体清晰。

图片

中山市孙文西历史文化街区

(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强化公众参与。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部门、专家和公众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报批时必须附具“意见采纳情况与理由”,听证的还应附听证笔录,且报送审批前公示不少于30日。强化透明度与可监督性,凸显广东公众积极参与保护传承工作的地域特点。

适配审批层级。保护规划由所在地市、县政府审批,兼顾规范性与效率。

截至2025年11月,全省累计编制113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市县政府批复98项,批复率达87%,规划批复与实施转化能力持续提升。

街区修缮活化的创新机制

解决街区修缮难题。《条例》回应了街区内改建、翻建因保持或恢复传统格局风貌而“难以符合现行建设标准规范”的普遍难题。在保持原有建筑基底、不改变四至关系且不减少相邻建筑原有建筑间距的前提下,允许以“风貌优先”为原则处理标准冲突。

优化实施操作。《条例》规定经专家论证后,可依法办理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把“例外处理”变为可审可控的制度通道。

鼓励多元参与。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和运营管理,形成“修缮—活化—运营”的持续性保护利用。

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指导各地着眼于更好适应现代生活生产功能的需要、更好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各类历史文化活化利用有效路径。广州泮塘五约、中山从善坊、揭阳棉湖镇南门里等重点围绕建筑加固修缮,沿街立面风貌整治,配套完善水、电、气,通信照明,垃圾收集、中转,消防安防等方面设施,不断提升环境品质。永庆坊改造后带动周边物业增值超1.2亿元,2024年营业额上涨24%;孙文西路改造提升后,2025年“五一”期间日均客流达10万人次,同比增长104%,体现了兼顾保护与发展的综合效益。

巡查评估与综合监督的制度化嵌入

巡查机制常态化。建立健全街区巡查管理机制,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图片

指导组在梅州开展实地调研与技术指导

评估制度周期化。地级以上市、县级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状况定期开展评估,形成“评估—整改—复核”的常态化监督机制闭环。

纳入综合治理体系。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纳入省级文明城市测评、典型镇评定、省级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并推动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和预先保护制度,使街区保护从“专项工作”融入“日常治理”。

通过“定期评估、动态监测、综合执法”的常态化监督机制,有效遏制随意拆除有价值建筑、破坏传统风貌等建设性破坏行为,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以“财、债、贷”协同支撑街区活化

制度落地的资金保障。广东通过争取财政资金、对接中央资金及政策性金融,强化“财、债、贷”协调,保障普查认定、规划编制、修缮提升等制度环节可持续运行。

2023—2025年,全省下达城乡社区设施补短板与历史文化保护省级专项资金6333.5万元,带动实施56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有关项目,其中街区项目14个、支持2078.5万元,涵盖资源普查认定、规划编制、保护修缮提升等类型。2024—2025年,指导广州、佛山、梅州、中山等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获得文化保护利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超9亿元。支持河源、肇庆等市历史文化街区项目获2025年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200万元。

《条例》通过“对象标准法定化、规划程序系统化、保护修缮机制创新、监督评估常态化”四项机制,把街区保护最关键的流程节点转化为可操作制度接口,为历史文化街区从申报划定、保护规划编制审批、监督管理到传承利用的全过程提供地方性法规依据。

来 源:《城乡建设》2026年第10期
供 稿: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