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基础的空间布局、核心的动力机制、发展目标三个维度来看,加快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具有重大意义。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超大特大城市治理现代化,加快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优化城市规模结构,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城市群是城市发展到成熟阶段的高级空间组织形式,是人口大国城镇化的主要空间载体,也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形态;都市圈是城市群内部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为中心、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的城镇化空间形态。二者协同发展,是新时期优化城镇化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基础。

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的核心在于通过打破行政边界的束缚,将单个城市的发展转变为区域层面的功能互补、集约高效,最终形成“多中心、网络化”的国土空间结构。在此框架下,核心城市得以“减重提质”,将资源集中于科技创新、高端服务等核心功能,实现能级跨越。与此同时,周边城市也被注入新的发展动能,有望发展成为专业性节点城市或特色功能区,这既避免了大城市之间的同质化竞争,又缓解了各中小城市“吃不饱”的困境,打造了一个区域共同体。

●构建统一要素市场,激活国内大循环的内生动力。

单个城市的资源承载力和吸引力有限,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能够打破行政边界,促进要素流动与优化配置,让人才、资金、数据等创新要素在区域内更高效、更自由地流动,这不仅能极大激活内需动力,为企业提供更广阔的成长腹地,而且能通过专业化分工催生新兴产业。其核心意义在于能够通过将多个分散的小市场整合为一个统一的区域性大市场,其带来的不是简单的经济总量相加,而是助力市场规模实现几何式扩容,形成一个具有强大内生动力的经济循环体系,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关键支点。

●推动发展方式转型,培育面向未来的核心竞争力。

城市群一体化与都市圈同城化意味着每个城市都可以专注于自己擅长的环节,意味着每个大城市都可以超越传统的“大而全”发展方式,专注于自身具有比较优势的环节。这种模式将一个区域内部分散的地方市场融合为一个规模巨大、规则统一的内部市场,从而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吸引高端要素、制定产业标准、布局产业链条,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抢占科技创新制高点,在全球产业链中占据主导权和话语权。

针对存在短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推进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

●构建功能互补、多中心联动的城镇体系。

一是引导超大特大城市“做减法、做加法、做乘法”,实现自身能级的跃升与区域功能的重构。“做减法”是指主动将一些非核心、非消耗、土地和劳动力导向的功能向周边成本更低、承载空间更大的中小城市转移,缓解“大城市病”。“做加法”是指将腾出的资源集中转向高能级功能,如科技创新、高端服务、开放枢纽门户等,提升整个区域的核心竞争力。“做乘法”是指主动开放科研平台、共享基础设施、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向周边中小城市延伸,将自身发展机会转化为区域共同发展的动力,通过辐射带动产生“乘数效应”,提升整个区域的竞争力。

二是鼓励周边中小城市主动支撑、专业深耕。引导周边中小城市积极对接核心城市的发展规划与产业政策,主动寻求在交通、信息、市场等方面的贡献机会,以此主动嵌入区域的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基于自身资源禀赋与产业基础,聚焦一个或几个细分领域,发展成为区域的“制造极”“文旅极”“物流极”等,成为区域内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和关键节点,从而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和议价能力。

●构建深度融合、协同共进的创新产业体系。

一是健全跨区域创新协同治理机制。依托城市群、都市圈等这类空间载体,推动组建创新联合体,主要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开展核心技术跨区域联合攻关。加快推动科研设施、数据互联共享,畅通高端生产要素的跨区域流动渠道,促进创新资源由“点状分散”向“网络化集聚”转变,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效能。

二是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与分工协作体系。根据区域比较优势与产业梯度发展规律确定不同能级城市的产业功能定位,推动形成错位发展、功能互补的产业格局。鼓励以产业链为核心纽带建设跨区域产业联盟,促进上下游企业协同合作与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强化核心城市的原始创新与高端服务功能,支持节点城市专注科技成果转化与高端制造环节,引导腹地城市积极承接制造产能转移,加快构建城市群一体化产业生态,有效避免同质化竞争与资源配置效率低问题。

三是营造开放包容、激励创新的制度与文化环境。完善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与创新收益合理分享机制,充分激发各类主体参与协同创新的内生动力。

●构建便捷高效、一体衔接的基础设施体系。

一是推动城市规划建设超越单个城市行政边界,转向以城市群、都市圈为单元的全域统筹。在规划上,要以区域整体功能布局和要素流动需求为导向,共谋共制覆盖全域的基础设施网络规划,实现“规划一张图”。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在技术标准、运营规则上实现一体化与互联互通。

二是改变基础设施作为地方独占性资产的观念,将其视为提升整个区域竞争力的战略性投资。探索建立跨区域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与运营共同体,通过市场化机制实现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要将追求整个区域基础设施网络的整体运行效率、综合服务能力作为首要追求,最大化其对于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和生活品质的战略价值。

●构建共建共享、保障有力的制度供给体系。

一是强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机制。加快建立跨区域统筹协调机制,着力破解因行政分割导致的资源配置碎片化问题。推动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与资质互认,促进优质资源高效流动、合理布局,夯实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基础。健全多元投入和长效保障机制,积极引导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等共同参与,完善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协作体系,切实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可持续性和保障能力。

二是构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体系。坚持生态治理“一盘棋”思维,推动形成统一的生态保护规划、环境标准体系及监管规则,实现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整体布局。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联合执法与应急响应,构建源头防控、过程协同、责任共担的全链条治理模式。同步完善生态补偿与激励约束政策,积极探索基于生态产品价值的市场化、多元化补偿路径,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引导区域共同迈向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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