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震慑瓶装液化气“黑气”市场,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走深走实,根据江苏省统一部署,扬州市住建局开展了联合打击“黑气”市场专项行动。扬州市县联动、多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与常态化执法相结合,全市累计出动部门68个次,执法人员193人次,执法27次,打击“黑气”点20处,扣押钢瓶740只,立案处罚12起。
本次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对于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实施行政处罚,不得以非法储存一罚了事。
严格处罚非法储存行为
对于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瓶装液化气的,依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实施行政处罚。
溯源核查违法供气行为
实行“一案双查”,同时追查向其供气的液化气经营企业。
准确认定送气人员身份
唯有与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且被分派其送气任务的方可认定为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送气工,由企业承担配送服务过程中相应的责任。
彻底查清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黑气”案件彻底清查,一个主体涉及多项违法行为的,合并作出行政处罚。
(供稿:扬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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